請大家不要侵犯薇爾康商標 ,更不要學 維爾康天然小舖有限公司 負責人:鄭志仁 知錯不肯改進 ,只會 花錢玩手段,讓彼此都受傷慘重, 本公司 在此聲明: 因為其侵權商標的" 鄭志仁" , 到現今 依然不肯改善,所以請消費者 經銷商 店家 ,請認清事實.


 


   薇爾康  商標部: 發文


民國一○二年三月十三日星期三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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